湖南工商大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22-07-11 作者:admin_kjxy 点击量: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 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,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 党日的意见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每月相对固定的时间作为主题党日。
第三条 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, 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。 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,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。
第四条 支部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。党员领 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。年老体弱、 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, 可以不参加。流动党员应积 极主动参加。根据支部主题党日内容,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、 团员青年、群众代表参加。
第五条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学习教 育, 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, 与“三会一课”紧密结合, 主 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:
1.组织学习讨论。深入学习党章党规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史国史、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,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,定期开展学习讨论,帮助党员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。
2.开展党性分析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、谈心谈话、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,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深入查找突出问题, 认真进行党性分析, 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。
3.民主议事决策。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、阶段性任务、 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, 严格落实党务、政务、财务公开制度,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,自觉接受党员、群众监督。
4.服务党员群众。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、公开承诺、走访慰问、结对帮扶等活动, 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。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, 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。
5.集中交纳党费。党员应持《党费证》在党日活动按规定交纳党费,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,可以委托他人代交。党支部要做好登记,并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。
党支部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、警示教育基地、扶贫联系点和 网络平台,通过诵读党章、重温入党誓词、参观革命纪念地、接受廉政教育、开设网络党课等,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。
第六条 强化组织领导,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二级党组织应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推进党内主题 教育活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, 建立健全督查、通 报、考核制度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。
2.各二级党组织应当制定年度计划, 建立专门台账, 加强日 常管理,党委委员每人至少要联系指导 1 个党支部。
3.党支部应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,主题党日开展情 况至少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1次。
4.区分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群体特点,加强分类指导。外出实习党员、毕业生党员等不便于集中开展党员活动的党支部, 可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。机关党组织因岗制宜,按照小型、 分散、灵活原则开展。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群、微信或视频等方 式参加。离退休党支部可以适当简化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。
5.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 先的重要依据,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 3 次或累计 6 次不参加的, 评定为不合格党员。
6.党委组织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,及时研究解决问题, 加强具体工作指导,督促各二级党组织扎实开展。
7.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情况列入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 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的重要内容, 对搞形式走 过场、敷衍了事的党支部, 要严肃批评, 责令整改;对不负责任、 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,要诫勉谈话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,以往制度与本办法不一 致的按本办法执行。